一、制定意圖
為深入貫徹落實市政府辦公室印發的《張家口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<深化行政許可告知承諾制改革工作方案>的通知》(張政辦字〔2022〕55號),為持續優化營商環境,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,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和社會創造力,以便民利企為導向、誠信守諾為支撐,深化行政許可告知承諾制改革,按照黨工委、管委會領導要求,制定了《深化行政許可告知承諾制改革工作方案》。
二、主要內容
《方案》共分四個部分。
第一部分,總體要求。包括《工作方案》出臺意義及是什么?
為持續優化營商環境,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,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和社會創造力,以便民利企為導向、誠信守諾為支撐,深化行政許可告知承諾制改革,通過建立申請人書面承諾、審批部門當場許可、監管部門履諾核查三方聯動工作機制,推動政府管理理念和服務方式真正向寬進嚴管、高效便民、公開透明轉變,逐步形成標準公開、規則公平、預期明確、各負其責、信用監管的新型審批監管模式。第二部分,改革任務。包括明確告知承諾制事項范圍、確定告知承諾制適用對象、規范告知承諾制辦理方式、實行統一規范的實施標準、推動線上線下業務融合、強化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六方面內容。第三部分,工作流程。包括嚴格審核受理條件、規范審查與決定程序、限期開展現場核查、依法追究違諾責任四方面內容。第四部分,組織保障。包括加強組織領導、強化宣傳培訓、嚴格責任落實三方面內容。
三、起草過程
經過深入研究、認真研討,形成了《實施方案》初稿,分別征求了市行政審批局、相關區領導的意見建議的基礎上,對文稿進行了修改完善,形成了《實施方案》送審稿。
四、審批情況
區行政審批局按照程序將《實施方案》送審稿呈報區黨政辦領導審閱后,呈送區領導審簽,經同意后,區管委會辦公室印發了該《實施方案》。